中国佛教有『马祖建从林、百丈立清规』的说法,佛教从林中除设方丈和尚作为僧团的首领之外,还设有『四大班首、八大执事』,四大班首即首座、西堂、后堂和堂主。八大执事即监院(协助方丈全面管理寺院、同时也是库房的主要负责人),知客(客堂负责人),僧值(又名纠察),维那(寺院鉴察),典座(斋堂负责人),寮元(云水堂负责人),衣钵(方丈负责人),书记(寺院文翰书写)。
在唐代,自六祖后禅宗大兴,僧众聚居一处,参禅办道,百丈禅师为了大众在一起能够和合共修而立《百丈清规》。
《百丈清规》中包括共住规约、客堂规约等各项规约,还有日常的各项法事安排,以及这里所要介绍的僧团的执事设置等。
因寺院是大众在一起集体共修的场所,所以僧团的内部管理、对外联络等,需要一部分僧众来负责具体的事务,为众服务,此在佛教中称之为『执事』。
佛在世时的执事,通过僧团推举,或者通过僧众羯磨而产生。而到中国后期的丛林,执事一般都由寺院的住持和尚任命,对此称为『请职』。对于担任执事,不称为『升职』,而用『请』字,是因为僧人自发心出家后,就已经舍弃一切外缘,要一心修道,如果担任执事的话,从某种角度讲,处理事务会对修道有些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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