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智度论》 龙树菩萨造
卷第六十五
释诸波罗蜜品第四十四(经作百波罗蜜遍叹品)
【经】“世尊,无常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一切法破坏故。”(四十四)
“世尊,苦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一切法恼相故。”(四十五)
“世尊,无我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一切法不著故。”(四十六)
“世尊,空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一切法不可得故。”(四十七)
“世尊,无相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一切法不生故。”(四十八)
“世尊,内空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内法不可得故。”(四十九)
“世尊,外空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外法不可得故。”(五十)
“世尊,内外空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内外法不可得故。”(五十一)
“世尊,空空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空空法不可得故。”(五十二)
“世尊,大空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一切法不可得故。”(五十三)
“世尊,第一义空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涅槃不可得故。”(五十四)
“世尊,有为空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有为法不可得故。”(五十五)
“世尊,无为空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无为法不可得故。”(五十六)
“世尊,毕竟空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诸法毕竟不可得故。”(五十七)
“世尊,无始空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诸法无始不可得故。”(五十八)
“世尊,散空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散法不可得故。”(五十九)
“世尊,性空波罗蜜,是般若波罗蜜。”佛言:“有为无为法不可得故。”(六十)